关于统一办理员工一级人事档案转移的通知
全院教职员工: 考虑到大多数员工不知如何办理一级人事档案的转移手续,学院人事处将为其统一办理档案转移手续。鉴于费用和我院所处地区情况,将档案统一托管到重庆市巴南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,费用标准为180元/年。如愿意将一级档案转移至巴南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的员工,请于2007年10月8日—2007年10月10日到人事处瞿敬处交费(180元/人)并签定《人事代理合同书》(逾期不予办理)。人事处可统一办理,但员工必须以个人名义托管档案。如不愿意将一级档案转移至重庆市巴南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的员工,请尽快到人事处将一级档案转移出我院。
特此通知。
重庆正大软件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 二〇〇七年九月三十日 |